蓝佛安主持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报告会 董芳作专题报告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
山西日报记者杨文报道 3月24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报告会召开,邀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董芳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作专题报告。省委书记蓝佛安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严格遵循、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通过坚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推动营造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省委副书记商黎光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董芳围绕制定《规定》的重要意义和《规定》的主要内容,以及有关贯彻要求作了详细解读,内容丰富、系统全面、生动翔实,是对我省贯彻执行《规定》的具体指导。
蓝佛安在讲话中指出,《规定》是我们党第一部系统规范和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把握其核心要义,切实增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格按照权限批准处分事项、作出处分决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各级党委(党组)要带头严格执行《规定》,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严格按《规定》行使纪律处分权,确保《规定》在山西全面贯彻执行到位。
蓝佛安强调,要以贯彻落实《规定》为抓手,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面建设清廉山西,为续写山西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负责同志,省法检两长,武警山西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省直各单位负责同志,驻并省管本科院校、省管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列席。
编辑:沈沁芳
校对:蒋海霞
审核:杨继红